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17:49: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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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重要部署,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培育一批特点鲜明、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强、具有示范辐射作用和一定影响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依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快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川中医药发〔20196号)有关要求,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试行)

(二)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二、基本条件

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是指提供必要的旅游设施与服务,适合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活动,符合《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相关规定,对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实体机构集聚区(包括药用植物园、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诊疗或康养机构、中医药产业基地等)。

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是指能稳定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效益较好,提供中医药健康旅游的相关产品、服务包、线路、主题会议会展、节庆活动等服务内容,及暂未达到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条件的特色诊疗、文化体验等项目。

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分为产品研发、节庆活动、主题会议会展、线路打造、教育培训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具实报送。

申报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2.应设有专门的旅游经营管理机构和专职旅游从业人员。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旅游条件。

1.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主题旅游资源应至少涵盖中医药自然生态类、中医药历史文化类、中医药诊疗康养类、中医药研发制造类中的一种。

2.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应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康养价值。

3.基地旅游产品应凸显中医药文化内涵,内容丰富,特色明显,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应配套必要的康养类项目。宜同时提供标准化和个性化、长中短期相结合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系列产品。

(三)环境条件。

1.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较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效果较好。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或隔离带。

2.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四)自评得分。

依据标准,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自评得分在75分以上(含)。

三、工作程序

(一)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满足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可向市(州)中医药或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市(州)中医药、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依据标准及《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共同组织开展资料审查、技术评估和实地查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联合行文分别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各一套)。推荐申报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项目截止时间为2019828日。

    (三)符合申报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基本条件的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开展初评,提出整改提升意见。经整改提升后达到标准,由市(州)相关部门联合申请省检。申报省检截止时间为20191115日,省检由中医药、旅游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根据申请计划,适时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考核。

    (四)申报材料。

    1.市(州)中医药、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推荐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汇总表(附件1);

    2.申报表(按示范基地和项目类别分别填报附件2、附件3);

    3.申报单位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情况报告;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证明材料(如协议、合同、认证证书、荣誉证书、宣传报道、实地图片等);

6.纸质材料并含电子文档分别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外合作处、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文化旅游与中医药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摸清发展现状,按照《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协调相关部门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构建形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旅游产品体系,推动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严格把关。各级文化旅游与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现场辅导、整改提升等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市(州)推荐与初评,严把质量关。

(三)认真整改。各申报单位要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制定详细的整改提升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在丰富活动内容、完善配套设施、规范管理服务、提高知名度等方面加强整改提升,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方式: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外合作处,张寒勇,86523183,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1号楼5-18办公室,邮箱393270271@qq.com;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处,余善龙,8675242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文化和旅游厅1303办公室,邮箱:153769183@qq.com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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