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四川中医药官微】 发布日期:2025-11-27 20:25: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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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08:00开始,本次答辩分时段进行,具体答辩时段以短信通知为准;

答辩地点:成都望江宾馆五福楼三楼答辩室(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2号),答辩人员按照短信通知时间提前半小时到五福楼三楼卓锦厅候考,不得提前进入候考室。

二、答辩要求

(一)答辩人员范围

1.申报中医药正高级职称人员;

2.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人员;

3.申报藏医药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4.破格申报人员;

5.符合申报条件提前年限申报的人员。

不包括下列人员:成都市、绵阳市、广元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人员(委托评审人员除外)。

(二)签到须知

2025年度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须于12月10日(星期三)17:00-19:00在成都望江宾馆五福楼大厅进行现场签到,具体签到位置以现场水牌为准,逾期未签到人员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三)其他事宜

1.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时间段进入答辩区域,不得提前进入答辩区域影响其他人员答辩。

2.答辩人员应准时参加,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答辩时,答辩人员须出示身份证用于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并携带相关业绩原件备查。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4.其他无关物品不得带入答辩场内,进入答辩等候区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

5.因组织派遣援外等紧急工作不能按时到场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2月3日(星期三)前将扫描件发至省中医药局人事教育处邮箱sczyyrc@163.com。

三、纪律要求

答辩期间,答辩人员不得入住答辩酒店。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私自进入答辩会场,如发现申报人员私自接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答辩结束后迅速按规定路线离开答辩区域,不得私自接触其他未答辩人员,一经发现取消答辩成绩。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到申报人员本人,咨询电话:028-86522897。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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