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确定了陈天然等54人作为四川省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闫旭等108人四川省第七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
现将名单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馈,联系电话:028-86522897。
附件: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继承人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