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4-24 17:09: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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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学分授予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进行了审定。现将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管理

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由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管理。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项目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保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质量,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管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确保优秀的师资授课,并按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和过程管理。

各项目主办单位于项目举办前的15个工作日内将拟实施的项目通知等资料上传至“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http://171.221.252.194:8089/),经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在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项目的材料(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教材讲义、授课教师及学时、学员通讯录、考核成绩、学员抽查评价表等)反馈至平台,项目主办单位必须明确专人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2019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应在201912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省级继续教育项目资格。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二、学分登记申领

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省级继教学分证书进行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按照相关要求,项目举办后1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http://171.221.252.194:8089/)上,完成学分申领。

三、项目抽查评估

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项目进行抽查评估,如项目抽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学员满意度不足60%,将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项目抽查评估情况将作为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评审参考依据。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在项目举办期间进行抽查和评估,抽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0%,项目数在10个以内的抽查1项,填写《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附件3)。各项目须明确效果评价方式,做好评估,填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4),按需进行效果考核。

四、项目总结工作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做好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认真梳理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等内容。于1231日前报送至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总结材料的报送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的评审参考依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孙博强

联系电话:028-86522897

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康敏

联系电话:028-86203241

电子邮箱:sczyyfz@163.com

   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2号楼605

   编:610012

附件:1.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年度项目

2.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

3.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4.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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