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 1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5〕134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已建和拟建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进行了登记备案。现将2018年度6家中医医疗机构8项次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1家中医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登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3日)。
联 系 人:局医政处谷晓峰
联系电话:028-86757185
附件:2018年备案开展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目录及医疗机构名单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