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04 15:44: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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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3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项目分类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拟申报的单位,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jjb.cacm.org.cn/logi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根据使用手册申请账号,登陆管理系统依据实际情况填写《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或《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通过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一)为加强中医疫病防治人才培训,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优先支持以中医疫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在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类别中确定申报项目类别,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1120日,逾期不予受理。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应于1130日前完成形式审核。

(五)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填写《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项目汇总表》,报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冬梅   康敏

联系电话:028-86203241

电子邮箱:sczyyfz@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2号楼605

(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孙博强   联系电话:028-86522897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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