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中医药函〔2020〕171号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局中医药科研专项
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有关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医药科研专项2018年度立项课题计划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22号),我局于2018年4月正式下达立项课题计划,现项目执行周期已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一)项目验收范围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2018年度立项项目。
(二)项目验收内容
项目总体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指标、预期成果等完成情况;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及使用情况;项目技术路线、研究方案、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培养等完成情况;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社会经济效益等完成情况。
二、结题验收方式
有关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单位的项目结题验收,组织技术、财务、科研管理等领域的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专家不能是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
省属各单位和有关地区须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将验收工作总结、验收资料(附件1要求的具体内容、附件2、3、4、5)扫描成PDF格式后上传至电子邮箱。其中,还需将验收工作总结、附件2、3、5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我局将抽查部分单位验收情况。对逾期未提交结题验收资料的项目,我局将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对项目作出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祥;联系电话: 028-86780331;电子邮箱:sczykj@sina.com。
附件: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具体要求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度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名单
5.2018年度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