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现代中药产业链关键技术核心攻关,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经商财政厅,我局启动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需符合以下条件和申报指南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凡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均可申报。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应建立科研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和档案库,认真核实申报情况。
(二)项目负责人
1.应为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3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原则上应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推荐单位
1.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项目推荐工作(含企业,不含中央在川单位、省级单位),可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中央在川单位、省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及推荐。
3.各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核和在线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并向我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需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82.150.42.165:16678/xxmpc/#)注册账号,进入平台后点击“注册”,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并及时提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后,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省中医药局。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正式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推荐单位在线退回后修改内容。
三、资金使用范围
第一批科研专项由省级财政进行资助,不同申报领域的项目资助标准详见申报指南。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后续资金拨付。
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项目预算执行。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三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补贴等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书纸质件在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待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
(二)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三)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2时—2025年4月2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单位需在2025年4月3日12时前报送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若申报项目为已获资助项目的延续或进一步探究,请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说明。
(二)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发现内容造假,将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三)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五)我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其中重大项目须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未尽事宜请与我局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徐 祥
联系电话:028—86780331,028—86522321
电子邮箱:sczykj@sina.com
地 址:成都市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17楼1718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产业处
(二)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 系 人:任文君 13540432625
李 伟 13980741293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