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5〕1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省政府督查激励“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和强省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评选工作。为扩大激励带动面,评选的5个激励对象包含1个进步明显的地区。
经评选,拟将成都市、宜宾市、达州市、绵阳市、广安市(进步明显)5个地区作为督查激励对象。
现就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局目标督查办(电话:028-86618764)或省中医药局机关纪委(电话:028-86780960)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017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