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公告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14 16:36: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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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事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因疫情而延期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20223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318日(星期五)。

(二)面试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2号楼6楼(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二、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原面试时间为225日的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当天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当天考生需8:30前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以下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面试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面试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参加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面试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在面试前应签署本次面试考生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及新冠肺炎流行病史问卷调查表。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028-86203241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028-87783591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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