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摄制党风廉政建设影视宣传片的比选公告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7-30 09:1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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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展现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努力,以及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行为、工作方式的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促进中医药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拟拍摄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影视宣传片一部,现面向社会采用比选方式确定该宣传片的制作供应商,中选供应商须在2018810日前完成该片的脚本文案编辑、现场拍摄、后期剪辑及特效包装等全部内容,并上交成片。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比选报名说明

1、报名起始时间:于2018730日至81日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不支持邮寄报名和电子版报名方式。

2、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报名时,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纪委办公室拷贝比选文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起止时间:201882日至83日两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比选申请文件。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纪委办公室。

3、项目联系人:李仕川电话:028-02886522206

四、本次比选信息和比选结果信息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www.sctcm.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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