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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委市政府印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05 11:03:4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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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结合巴中实际,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培育中医药支柱产业、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承、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6个方面,细化了18条具体措施。

全文如下: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推动巴中市中医院建设成为川东北具有一定影响力及辐射周边市、县的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引领全市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推动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恩阳区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在区县中医药发展中发挥带动作用。到2022年,全市综合医院逐步建成标准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妇幼保健机构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或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规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项目建设,打造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角。支持和鼓励区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区县域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构建三级联动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以市、区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平台,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到2022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具备一定水平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2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三)强化中医药信息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鼓励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广应用5G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中医药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加强区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数据的规范上报。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实现中医药健康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二、培育中医药支柱产业

(四)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围绕“一县一品”布局,重点发展丹参、芍药、杜仲、黄精4个主导品种和金银花、川明参、天麻、枳壳等大宗品种。加快建设一批道地药材主导品种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级以上中医药现代产业园区基地、万亩示范片、百里产业带。分类梯次培育中医药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药农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个一批”建设,培育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创建。到2025年,建成道地药材百里产业带2个,建成连片万亩以上规范化种植示范园区10个,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00万亩,培育产值3亿元以上中医药企业5家、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五)促进中医药产销协同发展。鼓励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建设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场所。支持重点药企开展精深加工,鼓励发展“定制药园”“订单药业”,畅通中医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种植农户之间供需渠道。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全链条产品研发。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中医药物流企业,加快推进中药材交易市场及各区县中药材交易集散中心建设,构建区县、乡镇、村三级产销网络体系。开展好北上南下合作,加强成巴、丽巴等中医药产业协作,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六)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文化、旅游、养生”融合发展,支持举办以金银花、芍药等为主题的中医药产业文化活动。推动“中医药+旅游”发展,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健康养生基地和景区中医馆、中医主题酒店、食疗馆、体验馆、健康小镇。大力支持中医药保健食品、养生食品(药膳)、功能型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健康衍生品发展。鼓励兴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构建“中医药+大健康”医疗服务体系格局。(牵头单位: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三、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七)彰显中医药治疗优势。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脾胃、肝胆、骨伤、肛肠、肾病及康复等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中西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力争到2025年,建设2个国家级、18个省级、2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发掘推广特色中医诊疗技术,总结形成特色诊疗方案,推进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区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独立传染病区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提高卫生应急中医药参与度,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八)凸显中医药预防作用。充分凸显中医药治未病优势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行动,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未病服务。到2022年,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100%,城乡居民对治未病知晓率达100%。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生活方式,提高居民中医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九)突出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加强中医康复学科建设,支持中医康复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市、区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康复科建设。针对性开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中医康复干预。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四、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承

(十)挖掘地域特色中医药文化。深挖中医药历史,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厚植近现代中医药创新发展文化内涵。升级打造通江红四方面军总医院中医部旧址中药标本展览馆,扩大“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影响力,传承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中医药红色经典文化。深度挖掘药王孙思邈采药试药故事,整理中医药文献、古籍、名方,实施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医药历史、名人文化。创作一批中医药养生科普文艺作品,制作一批中医药文化工艺品,拍摄一部展现巴中中医药厚重历史文化的宣传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提升全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开展中医药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使中医药文化深入百姓生活。综合运用公众号、互联网等载体,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提升中医药公众知晓度。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五、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巴山优才”计划,引进“高精尖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对市、区县公立中医医院引进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按规定设立特设岗位。开展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大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工作,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中医类技能专业。实施“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项目,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未接受规范中医教育的非中医类别医师通过学习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开展职业经纪人、职业药农、种植大户培训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开展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和各类中医药管理人员培训,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药管理人才。切实做好中医药师承带教工作,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带徒授业,传承临床经验、学术思想、特色疗法等。组织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改进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培育国医大师后备人才,加强省级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市级名医名科名院等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长效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完善乡村基层中医药医生补偿机制,加大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

六、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

(十五)理顺中医药价格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医疗服务技术难度的项目价格,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和传承创新发展。探索制定中西医同病同价政策,筛选一批常见多发、中医治疗优势明显的病种试行中医、西医治疗单病种同价付费。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起付线,逐步将中医诊疗效果明显、诊疗方案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医疗机构自制制剂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十六)加大中医药发展资金投入。加大地方财政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设立市级中医药发展专项基金。按照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改善就医环境。将中药产业发展纳入工业、农业、林业各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

(十七)强化中医药质量监管。实施中医药产业、中药材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调剂使用制度,建设调剂使用管理平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十八)强化组织实施。区县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质量监管、经费保障等工作,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联动配合,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举措性文件,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整合使用各级各部门与中医药相关的政策,切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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