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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在资阳市举办

发布日期:2020-07-31 10:21: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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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月活动,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的宣传贯彻,近日,全省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在资阳市举办。受省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兴军委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正春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水波在开班式上致辞。

杨正春表示,回顾一年来中医药监督工作,中医药监督试点稳步推进、中医药监督内容全面拓展、监督处罚力度持续加强、“互联网+医废监管”工作制度推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累计对中医医疗机构开展16轮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但是,监督执法工作也存在监督体系不够健全、执法监督能力不足、监督对象和内容不够明确、中医药监督缺乏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监督手段创新不足等问题。2020年要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构建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二是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理解《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准确把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四是加强中医药服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五是继续推进“互联网+医废监管”工作。六是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加强综合执法能力。七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培训班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余海洋、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主任医师石滨、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主任医师毛素玲、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长陈菊,分别就中医药相关政策法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控制、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中医药信息化等方面进行授课。局政策法规处、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中医支队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对《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点、综合监管与中医医疗机构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授课宣讲。

全省各市(州)卫健委(中医药局)分管监督工作领导、监督处(科)长、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部分县(市、区)的监督大队长、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中医支队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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