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党100周年中医药文化创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30 16:13: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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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现在党领导下四川中医药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集中展示中医药工作者斗志昂扬、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新时代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文化作品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作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建党100周年中医药文化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承办: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三、征集对象

全省中医药系统单位和个人、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学会(协会)、社会自然人。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作品征集、作品遴选、宣传展示等三个环节。

(一)作品形式与内容

1.美术作品:国画、油画、版画等均可,提供作品电子版照片(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下同),JPG格式、不小于1M,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及不小于4M的作品照片;

2.书法作品:字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竖幅,提供作品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小于1M,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及不小于4M的作品照片;

3.摄影作品:提供作品电子版原图,JPG格式、不小于1M,作品入选后按要求提供大幅照片及不小于5M的作品照片。

4.视频作品:作品采用MP4MOVMPGWMVAVI等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时长30180秒。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背景噪音,可配背景音乐,解说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声音与画面同步。

(二)相关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歌颂在党领导下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川中医药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2.作品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团队协作,每个作品的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填写作品申报表、汇总表、承诺书,扫描成pdf文件,与作品照片一并发送投稿邮箱。

3.所有内容客观、真实、科学,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无任何不良信息。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作品提交后,主办方具有使用权。自作品提交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得与主办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就参赛作品的版权转让。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复制品和电子版作品不退稿。所有优秀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免费使用。

五、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各参赛作品由各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后,于430日前提交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封面注明“市(州)+建党100周年中医药文化创意作品”。

2.网络投票: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作品在“四川中医药”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

3.专家评分:主办方邀请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打分,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

4.公示:对确定为优秀作品的,进行公示。

5.公布结果:公布活动结果,对优秀作品在省中医药局官方新媒体平台集中展示,颁发证书。择优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加国家级评选。

联系人:省中医药局办公室王文凭,电话:02886523787

       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何宇,电话:028-86203243

投稿邮箱:1508517643@qq.com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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