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09:24: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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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广电行政部门,省中医药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213号)精神,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局、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共同制定了《四川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林王文凭

    电话:028-86523787  86625761(传真)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11015


四川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工作方案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大力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川派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四川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遵循中医药文化发展规律,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和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挖掘和传承四川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中医药文化普及与传播,推进中医药文化融合创新,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守正创新。以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需求为导向,推动中医药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大众。坚持继承创新,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重在实效性的要求,推动中医药文化顺应时代变化和社会需求。

(二)坚持融会贯通、返本开新。遵循融通中西、返本开新的文化发展规律,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使记载在古籍、融入生活、应用于临床的中医药文化生动起来、推广开来,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激发和释放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需求,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三)坚持精诚合作、凝聚合力。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合力,凝聚起全社会主动传承发展中医药的文化自觉,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中医药文化传承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5年,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传承与弘扬中医药文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进一步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四川中医药文化精髓得到进一步挖掘,川派中医药古籍得到进一步搜集、梳理与研究,建成中医药古籍文献数据库。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进一步多元,在省内命名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争创一批全国基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新成果显著增多。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挖掘川派中医药文化精髓

1.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阐发。系统梳理中医药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医药一脉相承、共存共荣的关系,深刻阐明四川中医药文化的独特魅力。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神内核和价值理念,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推动中医药文化学术出版。统筹运用各级各类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行业学会(协会)等资源,推动中医药文化、藏彝羌等民族医药文化研究利用。培育、聘任和引进一批学识渊博、造诣精深的研究团队,加强我省中医药文化研究阐发力量。(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川派中医药资源挖掘梳理。加强川派中医药文化资源系统梳理,整理推出彭祖、涪翁、唐慎微、苏东坡等一批川派中医药文化历史典故和名人故事。推进天回医简等中医药出土医学文献文物研究与运用,建设全国领先的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研究中心。分阶段实施中医经典著作整理研究与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中医药古籍文献数据库。改善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教育科研机构中医药古籍保护、名家临床经验传承等条件,提高利用能力。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做好登记保护工作。强化川派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川帮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遴选50—100名实施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

(二)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

3.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支持四川省中医药博物馆提档升级,力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中医药博物馆。推动各市(州)建设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在现有综合性博物馆中增加中医药文化内容。支持各类院校、医疗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和服务体验区。充分利用数字语音、三维影像、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形成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展示体系。推动各类博物馆、宣传教育基地、文化传承基地等扩大开放力度,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到2025年,建设50个左右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文化体验场馆,争创一批全国基地。(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教育厅)

4.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融入群众生产生活。通过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线上+线下”“直播+点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名中医四川行、名中医大讲堂、健康文化知识大赛、文创作品征集等系列群众性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走进乡村社区、机关、军营、养老院、特色街区等,将中医药文化送到群众身边,做到“墙内开花墙外香”。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

5.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支持基础好、服务量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互动体验设备、电子触摸屏等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科学的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和理念。到2025年,支持150个左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建成“中医文化角”。(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

6.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方式。推进中医药与动漫、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筛选推广八段锦、五禽戏、太极拳等一批中医传统养生运动,创作一批承载川派中医药文化内涵的纪录片、影视演艺作品,开发一批富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在省级主流媒体、村村通广播等开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栏目,为群众提供科学的健康养生知识。结合不同群体受众特点,综合运用数字电视、短视频、触摸媒体等新型手段,讲好中医药故事。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三)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7.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站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坚持把中医药文化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中小学生了解中医药文化的重要价值。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设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将中医药文化相关内容有机融入健康教育教学、传统文化科研课题、综合实践活动、智慧教育、选修课等,为中医药传承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土壤和环境。责任部门:教育厅

8.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推动全省各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传承活动。支持中小学建设中医药文化角和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设立中医药文化兴趣小组,开展中医药文化讲座和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豪感,让中医药文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鼓励各中小学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眼保健操比赛、中药材辨识等科普活动。推动将中医药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老年大学、各类轮训培训等。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教育厅

9.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承专家库,培育50—100名涵盖研究、教学、传播、推广等方面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中医药文化传承专业队伍。定期开设中医大讲堂,开展中医药健康科普,组织专家培训,把深奥的中医药文化讲清楚,让更多人明白要领、领略神采,展现四川中医药文化的独特魅力。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教育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从坚定文化自信的政治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把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良好的传承发展环境。

(二)创新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播质量和效果。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新进展、新成效,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落实各方责任

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中医药文化传播的主体责任,把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实际需求出发,构建多方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融入日常工作,形成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科普的强大合力,确保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于每年1210日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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