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防控动态
四川要求充分使用“清肺排毒汤”临床救治新冠感染

发布日期:2023-01-08 14:00:09              点击:

【字体:

关于推荐使用清肺排毒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中,清肺排毒汤是中医治疗部分首选方剂。根据全省疫情医疗救治情况及疗效观察情况,现将清肺排毒汤推荐各地在临床医疗救治中使用,进一步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中医药救治,达到同质化治疗效果。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精神,按照第十版诊疗方案要求,使用好清肺排毒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救治工作,确保新冠病毒感染者第一时间接受中医药治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处方组合

清肺排毒汤来源于中医经典方剂组合,包括麻杏石甘汤、射干麻黄汤、小柴胡汤、五苓散,性味平和。

二、处方组成及服用方法

麻黄9g  炙甘草6g  杏仁9g  生石膏1530g(先煎)桂枝9g  泽泻9g  猪苓9g  白术9g  茯苓15g  柴胡16g  黄芩6g  姜半夏9g  生姜9g  紫菀9g  冬花9g  射干9g  细辛6g  山药12g  枳实6g  陈皮6g  藿香9g

每天一付,早晚两次(饭后四十分钟),温服,三付一个疗程。

如有条件,每次服完药可加服大米汤半碗,舌干津液亏虚者可多服至一碗。(注:如患者不发热则生石膏的用量要小,发热或壮热可加大生石膏用量)。若症状好转而未痊愈则服用第二个疗程,若患者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基础病,第二疗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处方,症状消失则停药。

三、适用范围

按照第十版诊疗方案使用范围,此方适用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在危重型患者救治中可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半量可用于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为切实提高临床疗效,我局将持续跟进各市(州)使用情况及治疗效果,采集相关数据,具体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17

上一篇:

下一篇:


主办: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4 蜀ICP备:19007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