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医疗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有: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音频和视频广告成品样件还需单独发送至电子邮箱zyyzfc979@163.com。(广告成品样件示例)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医疗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有: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音频和视频广告成品样件还需单独发送至电子邮箱zyyzfc979@163.com。(广告成品样件示例)

|
![]() |
|
主办: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我们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155号 邮编:610020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4 蜀ICP备:190073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