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21〕7号),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会议推荐、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四川省图书馆等15家单位为第二批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第二批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跟踪管理,深入推进研究阐释、普及推广、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医药文化方面的作用,提升建设水平,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提升人民群众中医药获得感。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