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激励和保护企业中医药科技创新积极性,降低中医药科研投入风险,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省中医药局、财政厅印发《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2号)(附件1)。根据方案,组织编写了《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12月31日前,将建议和意见(《修改意见表》附件3)发送至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产业处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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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