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政务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

发布日期:2019-12-02 09:16: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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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我省是全国中医药大会后率先出台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条例》的表决通过,对于我省建立健全中医药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建设中医药强省提供有力地方法制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新时代我省中医药发展中的一个标志性大事和喜事。



  下一步,待省人大正式发布《条例》后,省中医药局将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加快推动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制定,加强相关规定和机制落地落实,推进中医药发展“四川模式”更好实施,保障和促进四川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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