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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10-26 17:37:54              点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2.承担全省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省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省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3.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省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省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订全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346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5.组织拟订全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全省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6.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省的国家和省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7.承担保护全省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8.指导全省中医药界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技术的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中医药强省战略为引领,坚持医药并举,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1.中医药发展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一是法制体系逐步完善。积极推动《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积极推动中医诊所备案制度落实,为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提供新途径。二是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投入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较2017年有效大幅度增长。三是中医药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成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全程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

2.中医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在全省启动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十百千”工程,加快推进首批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和中医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积极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开展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价体系研究,采取“小步快走”的方式分批次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是中医药三个作用不断加强。以市(州)中医医院为依托建成区域治未病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室和康复科室,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和健康促进中的作用。推进糖尿病、急性重症胰腺炎两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协作项目建设。四是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完成四川省第三届十大名中医评选;开展四川中医药流派工作室建设,深入挖掘发展四川中医药特色流派。

3.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按照“搭平台、分重点、分阶段”的花椒(含藤椒)产业发展思路,开展花椒药用价值研究及大健康产品研发,全力推动我省建设花椒产业第一省。

4.中医药产业发展高效推进。召开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会,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开展“三个一批”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布了首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基地”建设名单,积极促成华润三九、修正药业、中国中药控股等签约项目落实投资。在重庆、山东、吉林、成都举办“本草四川、康养天府”中医药产品推介大会和第十七届西部国际博览会等系列中医药展示活动,促进川企川药出川。

5.中医药文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充分利用政府间现有多边、双边机制,统筹谋划四川中医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搭建形式多样的合作平台,提升四川中医药海外发展层次和水平。先后与德国、英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四川中医药与港澳相关部门和单位达成了中医药医、教、研、产合作协议,为推动川港澳三地中医药交流合作奠定坚实基础。举办驻蓉外交官走进中医药、海外华人教师培训班、香港中医药界代表来川交流等系列活动,为中医药国际交流搭建多层次合作平台,提升四川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6.中医药文化内涵更加丰富。起草《关于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编撰首卷《四川中医药志》,对川籍中医药历史人物、文化遗迹等进行记载。

二、构设置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本级)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财务处

3.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4.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

5.四川省骨科医院

6.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7.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8.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

9.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10.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

11.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

12.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筹建处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7,300.9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808.13万元,增长10.1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和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业务收入等增加所致。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05,40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16.95万元,占12.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436,739.59万元,占86.42%;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44.23万元,占1.43%

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95,8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40.67万元,占37.74%;项目支出308,682.36万元,占62.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771.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41.91万元,增长16.90%。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的投入。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2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8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115.13万元,增长44.35%。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中的教育和科学技术支出以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增加所致。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2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65万元,占0.14%教育支出(类)7,946.18万元,占11.56%科学技术(类)支出6,991.11万元,占1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0.73万元,占3.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054.62万元,占58.29%农林水(类)支出39.66万元,占0.06%住房保障(类)支出952.69万元,占1.39%债务还本(类)支出10,000.00万元,占14.5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721.64万元完成预算99.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决算为7,916.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教育(类)进修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支出决算为8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项):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29.6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决算为2,129.51万元,完成预算9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课题,大多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在项目执行期间,资金下达后按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在任务书划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611.17万元,完成预算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多科研课题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在项目执行期间内,资金下达后按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并按要求在任务书划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10.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决算为44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5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7.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2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6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4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4,34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90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9,08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7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5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债务还本(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8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10万元,完成预算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任务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41万元,占24.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89万元,占7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占1.25%。具体情况如下: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6次,出国(境)1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1.90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部分出访团组因外方原因临时取消。


开支内容包括:


1)四川中医药代表团先后共四次赴香港、澳门开展交流与合作,包括参加“川港澳合作周”活动,推进四川中医药与港澳深入合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及卫生局、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就川港、川澳开展中医药深层次合作进行交流;参加“中医中药中国行(澳门站)”活动,推动川澳在中医药医疗、产业、康养、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参加国际营商环境培训班,学习借鉴香港服务行业发展优势。


(2)四川中医药代表团赴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配合参加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相关活动,与喀山建立中医药合作机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3)四川中医药代表团出访俄罗斯、白俄罗斯,推动落实前期签署的中医药合作协议,拓展四川中医药国际合作领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8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承担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任务繁重,调研等用车增多,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轿车20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中医药事业工作运行、业务建设、项目管理、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科研单位实地科学研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0万元,完成预算8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83万元,下降69.74%。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来我局和局属单位开展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支出;接待中国中医药报社先后来川接洽全国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成都站活动和来川调研中医药发展支出;接待湛江市人民政府和遵义市人民政府来川学习基层中医药改革机制和考察中药材产业支出;接待中央主流媒体调研四川中医药产业扶贫支出7批次共计70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1100万以上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较好,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良好,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评结果为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重大疑难疾病救治能力建设医院感染管理基地建设5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重大疑难疾病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实施项目,医院对急性脑梗死、癫痫、痴呆等脑血管疾病的救治能力得到增强,能够通过血管内超声提高对冠脉血管情况的判断发现的主要问题:信息不对称,软件平台建设不够健全,无法完全实现中西医协作诊疗的资源共享。下一步措施: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中西医联合诊疗搭建技术平台。

2.“2018年医院感染管理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医院感染管理水平,促进了该院感染管理基地的平台建设、提升了感染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培训、宣传、学术交流,提升了川南地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整体水平,现已初步建成科学、规范的院感防控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院感管理部门经验不足和对感染防控设备不完全熟悉,导致设备的论证和采购时间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设备论证和采购。

3.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等项目-学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率100%。通过实施项目,医院建成老年骨科医学中心与中医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建设示范中心,提高了该院临床服务、药事服务及创新能力,完善了人才培养层次和梯队,加强了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提升了老年骨科国内外学术地位及影响力。发现的主要问题:高端人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做好专业人才培养。

4.“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项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实施项目,医院建成中医脑病科中心,提高了中心的临床服务及创新能力,培育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做好专科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工作。发现主要问题:学科建设的评价机制尚待完善。下一步措施:积极做好项目评价管理。

5.“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第三住院大楼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57.03万元,执行数为1641.23万元,完成预算的66.80%。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已于201811月竣工,12月投入使用,改善医院医疗设施条件。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结算审计尚未完结,质保金等费用按规定不能支付,造成部分经费预算不能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审计机构加快办理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重大疑难疾病救治能力建设

预算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21

执行数:

421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它资金:

21

其它资金:

21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对急性脑梗死、癫痫、痴呆等脑血管疾病的救治能力,准确指导治疗策略的选择。提高对冠脉血管情况的判断,指导医生准确判断官腔大小、斑块、夹层等。加强技术推广、培训,提高区域内对心脑血管疾病救治能力。

基本建成对急性脑梗死、癫痫、痴呆等脑血管疾病的救治能力得到增强;能够通过血管内超声提高对冠脉血管情况的判断;对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技术进行了推广和培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疑难疾病救治能力建设

1个

1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重大疑难疾病救治能力建设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底前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治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医院感染管理基地建设

预算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70.55

执行数:

170.55

其中-财政拨款:

160

其中-财政拨款:

160

其它资金:

10.55

其它资金:

10.55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设辐射川滇黔渝地区的感染管理培训基地,为周边医疗机构培养感染管理专兼职人才,提高西南地区感染管理团队整体水平,为医疗机构保驾护航,为患者接受医疗诊治提供保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稳定。

通过项目建设,医院院感防控意识已明显增强,目前已初步形成专兼职师资团队。通过各类培训、宣传、学术交流,以及深入基层医院指导院感防控措施落实,且通过接受实习、进修感控人员,为周边医疗机构培养感染管理专兼职人才,提高西南地区感染管理团队整体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医院感染管理基地建设项目

1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建成达标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1812月底前

20181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加大宣传感染管理力度

95%

9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和医护人员满意度

95%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等项目-学科建设

预算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32

执行数:

492.42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中-财政拨款:

260

其它资金:

372

其它资金:

232.42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设老年骨科医学中心与中医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建设示范中心。结合名老中医长期临床实践的验方,立足和回归满足病人需求,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制剂水平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内在品质,推动老年骨科学诊疗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培养一批老年骨科专业人才,推动老年骨科学学科发展,提升学科临床服务能力,为名科、名院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完成老年骨科医学中心与中医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建设示范中心相关设备配置,为我院老年骨科医学中心与中医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建设示范中心的建设做好基础工作。紧密集合名老中医长期临床实践的验方,与临床经验和学术传承相结合,满足病人需求,规范管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老年骨科医学中心与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规范化建设示范中心相关设备

 10台

26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采购质量达标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各项目按期完成率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人民群众就诊,提高服务范围率

≥3%

≥3%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患者医疗满足率

≥95%

≥9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项目(重点学科建设)

预算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0

执行数:

2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医院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建设,培育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做好专科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工作。

完成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体目标。1、完成四川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做好专科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工作;3、培育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5名,博士及硕士研究生20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项目(重点学科建设)

1个

1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项目(重点学科建设)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底前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中医药诊治重大疾病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第三住院大楼改造

预算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57.03

执行数:

1641.23

其中-财政拨款:

2457.00

其中-财政拨款:

1641.2

其它资金:

0.03

其它资金:

0.03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善医院功能布局,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项目已于2018年11月竣工,12月通过消防验收并移交投入使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8710平方米

8710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规划病床数

120张

120张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底前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给医院带来持续收益

≥5年

≥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2%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医药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正在进行中,第三方机构还未反馈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0万元,比2017年减少2.84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6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0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0.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8.50万元。主要用于医院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保洁和物管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7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2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共有车辆9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紧急救助的救护车和应急保障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8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收入、科研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2. 教育(类)进修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3.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 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其他专项基础研究(项): 反映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包括中科院、农科院研究生院的支出、博士学科点科研基金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 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 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8.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9.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 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2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3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 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3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原理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2. 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5. 债务还本(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项): 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务债券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4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是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本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财务处)、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四川省针灸学校)、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筹建处共12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省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2.承担全省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省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省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3.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省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省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订全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5.组织拟订全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全省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6.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省的国家和省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7.承担保护全省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8.指导全省中医药界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技术的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总编制3,085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含行政工勤人员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3041名。在职人员总数2,559人,其中行政人员60(含行政工勤人员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2,499人;离休人员13,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预算收入84,50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71,555.4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947.83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决算收入总计68,7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61,416.9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54.9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支出84,503.28万元,主要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5万元、教育支出7,946.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3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085.13万元、农林水支出3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0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资金决算支出68,771.91万元,主要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5万元、教育支出7,946.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99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0.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54.62万元、农林水支出3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00万元等。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2018年,根据《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结合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我局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运转类经费和中医药发展专项进行了测算,按照轻重缓急对经费进行了分配安排,在保障各二级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对急需开展的项目进行一定的资金倾斜,做到“两不误”;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及时要求项目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并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1、优化支出结构。

结合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加大对脱贫攻坚、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严控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按照政策标准编制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预算。    

2、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调整、归类、压缩同一方向或领域专项资金个数,应由省本级部门或单位一次性实施的专项资金,编列省本级单位支出,其中能够在年初明确到省级部门的,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应由市县单位实施的专项资金,编列转移支付预算。

3、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精准管理。

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决策机制,建立专用项目设立审批程序,提高专用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专用项目按部门核心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属于公用经费和通用项目支出范围的开支,不得列入专用项目;无核心工作职能对应的零星开支,不得编列专用项目。各处室申报专用项目,须提供经分管领导签字的项目设立审核材料(含项目必要性说明等),预算安排编制依据、测算标准及测算过程、是否为新增项目、绩效目标等。预算增幅超过10%的原有专用项目,须详细说明变化原因。

4、规范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

按照存量资产情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的实际需要,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数量和价格执行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川财资产﹝201720号)规定。暂无配置标准的,在分析同类设备存量及使用状况、具体用途、价格情况等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配置并编制预算。

(二)综合管理情况

预算和绩效管理方面,我局按照“系统内部统筹,对外统一出口”的一体化预算管理模式,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预算的编审、批复、执行、追加、调整、决算、考评等进行全过程管理。2018年我局对专项项目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编制预算,特别是针对我省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局安排专项资金2,100万元采取因素分配法用于21个市州开展中医药工作,经费按照各市州人口数量、辖区区县数、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计算分配,对贫困地区、民簇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更好地调动市州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各市州项目管理规范有序,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项目管理方案中明确将评优评先、项目支持、资金安排同绩效目标考评情况挂钩。

(三)部门绩效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通知》(川财绩〔201814号)要求和《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川财绩〔20178号)精神, 我局在2018年中期组织抽查了10 个金额较大且影响较广的项目进行了绩效监控,分布在局属4个单位,通过监控来看,大部分项目执行较好。

在中医药专项资金方面,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2018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2018年度中医药专项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采取招标的形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评,项目全覆盖,中央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数不低于40%的抽查数,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数不低于30%的抽查数,并分别独立形成资金绩效考评报告,现绩效考评正在实施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度我局预算执行较好,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良好,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评结果为优。

(二)存在问题

1.虽然年度总体预算执行较好,但预算执行不均衡,前三季度执行相对较慢,需要加快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管理。

2.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对事业发展工作任务进行调整,但中期调整项目较多,工作前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和后期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2.持续加强项目实施跟踪和中期监控,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和运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度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专项预算大于1亿的部门)

附件

2018年度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专项预算大于1亿的部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计分标准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30分)

预算编制(10分)

目标制定

4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4

目标完成

4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4

4

编制准确

2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指标得分=(年度预算总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2                                                       其中:年度预算总额是指省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专款)总和

1.99

                                                                             预算执行(12分)

支出控制

4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1.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2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1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2.预决算偏差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偏差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得2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与平均水平差异扣分。

2

动态调整

2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指标得分=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2                                                  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0.99

执行进度

6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5%,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各得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4.7

完成结果(8分)

预算完成

4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4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3.5

违规记录

4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4

专项预算管理(50分)

项目决策(24分)

程序严密

8

评价专项项目的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

1.专项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无管理办法的,该指标不得分。

8

规划合理

8

评价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是否一致。

1.专项项目(除一次性项目外)制定了中长期规划的,得2分,否则该三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2.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的,得3分。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专项中长期规划一致的,得3分,有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

7

结果符合

8

评价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是否一致。

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得满分。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完全达到预期的得满分。未完全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以达到预期情况的资金量占项目总金额占比计分。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8

8

项目实施(12分)

分配科学

6

评价项目分配方法选择是否科学,分类评价分配程序和过程管理是否规范。

1.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得2分;            2.采用因素分配法的项目,项目因素选取合理的,得4分;采用项目法分配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立项程序合理规范的,得4分;据实据效的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准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6

分配及时

6

评价部门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6分,否则不得分。                                              

6

完成结果(14分)

预算完成

4

评价专项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情况。

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进度达到100%的,得4分,未达到100%的,指标得分=实际拨付金额/专项项目金额*4。

4

实施绩效

6

评价专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部门专项项目属于当年财政重点评价范围的,该项得分使用项目支出评价共性指标、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得分换算,满分6分。若部门专项项目不属于当年重点评价范围的,采用最近年度重点评价相关指标得分换算。

6

违规记录

4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财政检查结果,出现专项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4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1分,在10%-20%的,扣2分,在20%以上的,扣4分。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4分。

4

自评公开

4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4分。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3

应用反馈

4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合计

92.18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出决算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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