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四川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实施意见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18 15:21: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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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是健康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领域,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四川中医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川字号”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广受共建国家和地区赞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升四川中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质量与水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为主线,以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和走向世界为目标,紧扣共建国家不同国情和当地民众医疗保健需求,开展各具特色、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惠民生的合作成果,为中医药强省建设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四川与共建国家的务实合作更加深入,形成以医疗服务为基础、教学科研为支撑、文化传播为依托、贸易出口为载体的中医药国际合作模式,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明显成效。与共建国家合作建设8个中医药海外中心,5个国家级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4个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打造2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高层次的中医药国际合作关系

1.深化政府间合作。与共建国家加强政策沟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协商解决中医师执业资格认证、中药产品市场准入等领域重大问题。落实现有中医药合作协议,巩固双边合作机制,完善多边对话合作平台,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中医药海外合作项目。

2.深化与国际组织合作。加强与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等合作,联合举办高水平的国际传统医学论坛、峰会等,提升四川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对接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推广与应用。

(二)着力增加多元化的中医药优质服务供给

3.加强国际抗疫合作。组织中医药专家举办线上交流,开展国际远程诊疗等,分享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方案。根据共建国家需求,提供抗疫技术支持、捐赠中药防疫颗粒剂,加大“三药三方”等有效方剂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派出援外医疗队伍,持续助力国际抗疫。

4.提升海外中心综合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推动已建成的中医药海外中心快速发展,在中医药发展环境良好的共建国家合作新建海外中心,推进中心所在国家中医学历认可、中医师执业、中药产品与相关器械的准入。派遣中医专家赴海外中心开展中医特色诊疗,举办中医文化及康养知识大讲堂、健康咨询、中医导引术培训等活动。

5.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四川省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针对合作国家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基础理论和中药产品等重点领域研究,形成一批技术成果。发挥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线上线下中医药对外服务能力,对已建成基地组织开展阶段考核与评估。

6.建设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以省级龙头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整合优势资源,持续布局建设天府云医·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留学生、中资机构人员和赴境外旅行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在线问诊、中医抗疫经验分享、中医健康管理等服务,促进中医药在海外传播。

(三)大力开展宽领域的中医药国际贸易合作

7.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培育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机构,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以海外中心为基础,扩大海外服务和产品应用范围,以医带药,促进中药出口。加强中医药科研、教育、医疗机构及企业合作,多途径、多形式“走出去”。大力推广“中医药+”模式,打造四川中医药服务贸易品牌。

8.扩大中药类产品贸易。加快培育中医药国际化企业,鼓励高附加值中药类产品出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中医药领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快发展中药材跨境电子商务。推动中药类产品以药品、保健品、食品等方式在共建国家开展注册,完善中药类产品当地销售和生产体系。

9.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医疗”行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康养品牌。鼓励中医药健康旅游机构面向国际市场打造优质产品,面向海外市场培育中医药特色“打卡地”,吸引共建国家民众来川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带动境外消费类服务贸易新增长点。

(四)全力塑造立体化的中医药创新发展优势

10.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持与共建国家相关机构联合建设“一带一路”中医药联合实验室,提升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水平。鼓励省内中医药机构与世界一流高校和著名科研院所进行双向交流,支持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中发布中医药研究成果。引进国内外专家人才合作开展中医药领域重大装备研发,加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11.搭建中医药教育桥梁。鼓励省内中医药高等院校与共建国家知名院校合作办学,建设海外分校,打造中医药国际化品牌课程和特色专业。建立中医药多语种课程云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中医药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吸引更多共建国家人员来川学习中医药。

12.推进中医药产业合作。鼓励省内中医药企业入驻中外产业园,提供优质中医药产品,增加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数量。鼓励合作建立中药材海外基地。推动与共建国家联合开展药用植物保护、开发与利用,加强专家和技术人员交流合作。

(五)积极推动特色化的中医药文化传播

13.借力重大活动平台。积极服务我省重大外事活动,依托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国际化高层级交流平台,将中医药纳入四川对外文化推广活动范围。实施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行动,持续开展“驻蓉领事官员走进中医药”系列活动,创新开展中医药海外推介、学术交流、传统医药讲座、“一带一路”图文展览、中医义诊等活动。支持举办中医药对外交流活动,鼓励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参加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博鳌中医药国际发展论坛等中医药国际会议。

14.推出文化宣传精品。拍摄制作四川中医药中英文宣传片,创作中医药主题歌曲、“杏林之火”川剧,编撰中医药文化科普读本,打造一批有传播度、美誉度的中医药对外宣传产品。利用短视频、动漫等喜闻乐见方式和海外社交媒体平台,讲好四川中医药故事。融合创新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有机融入成都大运会、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医药+自贡彩灯”“中医药+三星堆”文化建设。

(六)切实加强广范围的中医药省际区域合作

15.推进川渝中医药一体发展。建立两地国际合作资源共享平台,探索中医药海外发展路径,共同推动中医药领域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加强与川渝领事机构交流活动,挖掘传承巴蜀中医药文化精髓。

16.深化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川琼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中医医院联合发展,依托海南自贸港推动四川中医药贸易发展。与广西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助力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推动川桂中医药合作发展辐射东南亚。融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探索建立川港中药材线上交易平台,鼓励川产中药材、产品在香港、澳门注册和销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中医药管理局加大与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作力度,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统筹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工作合力。各地要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具体举措。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引导社会力量投入,为中医药服务出口项目和中医药企业海外发展提供融资渠道。与境内外保险机构加强合作,探索推出覆盖境外中医药服务的保险产品。

(三)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广泛宣传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讲好中医药故事,传播中医药理念和文化,及时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加强中医药产业涉外法律服务,支持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海外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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