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推进中医药强省和西部中医药高地建设,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征集西部中医药高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13号),启动了四川省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建设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确定了10个四川省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建设单位,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征集西部中医药高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0〕13号)中的申报指南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书,明确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切实开展建设工作,创新性传承川籍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探索中医药治疗疑难重症的新方法、新技术、新方药,形成疗效可靠、推广可行的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全面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中医药服务能力。请各单位将建设计划书一式15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15日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各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要按照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四川省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建设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支持,推动建设单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联系人:李俊宏,联系电话:028-86522752,电子邮箱:zyyz6757185@126.com。
附件:1.四川省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建设单位
2.四川省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建设计划书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