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2019年度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1-18 20:49: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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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11月24日至25日。

  答辩人员须于2019年11月24日下午14: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宜宾鲁能皇冠假日酒店报到,11月25日上午7:30开始答辩。

  二、答辩地点

  宜宾鲁能皇冠假日酒店(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睦邻路10号,宜宾西站附近乘坐17、18、45、46路公交车,在财富中心站下车,步行50米即可到达)。

  三、答辩要求

  (一)现场答辩人员范围。

  1.申报中医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破格申报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3.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4.申报藏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5.转系列申报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6.不包括下列人员:成都市、绵阳市、广元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2018年已答辩的缓评人员不用再参加答辩。

  (二)答辩相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务必通知答辩人员按时报到。凡应参加答辩而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格。现场答辩时,答辩人员须携带相关论文原件备查。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四、纪律要求

  答辩期间,答辩人员不得入住宜宾鲁能皇冠假日酒店。未经省中医药高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私自进入答辩会场,如发现申报人员私自接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咨询电话:028-86522897,86136279。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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